中管院艺教所关于建设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的通知
时间:2024-01-14来源:互联网 作者:编辑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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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设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的通知 根据研究所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,经研究所会议研究决定,自2024年1月9日开始进行关于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的筹建工作。 “艺术
关于建设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的通知
根据研究所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,经研究所会议研究决定,自2024年1月9日开始进行关于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的筹建工作。
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,建立一批应用型人才信息库,是促进艺术与教育领域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关于“艺术与教育领域人才库”中的人才将确定给予“客座教授”,“研究员”,“讲师”的荣誉称号,并出具红头文件进行任命颁发电子聘书。 一,下面为“客座教授”,“研究员”,“讲师”的聘任要求; 1、客座教授:研究生学历及以上,有大学院校工作经验,艺术或教育相关专业,有实体教育机构者优先。 2、研究员:本科学历及以上,有一定的艺术或教育行业相关经验,能按照自身判断对艺术教育领域进行单独的调研分析。 3、讲师:专科学历及以上,艺术类相关专业,有实践教学能力,至少掌握一种乐器的使用与教学。 二,关于“客座教授”,“研究员”,“讲师”的定义; 1、以上三种“荣誉称号”均实行兼职聘任制度,不产生实际岗位用途,仅限于学术探讨与研究。 2、不进行固定薪资发放,针对于特定的学术研究给予一定的经费。 3、以上三种“荣誉称号”可享受本所的学术会议参会议会的权利,优先享受本所的学术项目。 4、所有申请三种“荣誉称号”的学者均需要提供个人简历,由研究所科研部与事业发展部进行评级确定。
联系人:陈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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